1.招标条件
受中国核 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 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2. 招标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FY82(请登录)
2.2项目名称:福建漳州核电3、4号机组搅拌站新增中转储罐及骨料仓建设 项目
2.3项目概况:本项目为福建漳州核电厂3、4号机组搅拌站新增中转储罐及骨 料仓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漳州核电场内,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EPC 工程总承包模式,由中标人负责从地质勘察、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设备材料 采购、施工安装、调试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移交及保修的全部工作。具体概况如 下:(1)中转储罐为6座钢结构粉料钢板筒仓,用于储存混凝土粉料原材料,单 罐储存容量为500吨。(2)骨料仓为2座单层门式钢架厂房,分别为骨料仓1(约 11000m²,场地为不规则形状)及骨料仓2(约4000m²);厂房内每个小仓按照面 积150m²布置,屋面采用单层彩色压型钢板,墙面采用单层彩色压型钢板,为防护 全封闭大棚型式。
2.4招标范围:
(1)地质勘察:对项目拟建场地进行详细岩土工程勘察,提交符合规范及 设计要求的详细勘察报告。
(2)工程设计:
a. 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
b. 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总图布置、地基基础、储罐基础、钢结构储罐、 骨料钢结构堆场、相关的电气、给排水、消防、防雷、环保、安全设施等配套专
业设计。
c. 提供满足施工、设备材料采购所需的全部图纸和技术文件。
d. 配合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如需)。
(3)施工与采购
a. 按照经招标人批准的施工图纸和技术规范,完成所有结构工程、建筑工程、 安装工程。
b. 负责所有设备(如空压机等)、材料(钢材、彩钢板、门窗、电气设备、 管道等)的采购、运输、验收、保管、安装和调试。
c. 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混凝土结构工程、 钢结构制作与安装工程、屋面工程、电气工程、照明系统、防雷工程、道路及硬 化等。
d. 竣工验收与移交:组织各阶段验收、专项验收、竣工验收、办理相关备案 手续,向招标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含竣工图),并完成项目整体移交。
e. 保修:按照国家规定及合同约定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2.5建设地点:(请登录)
2.6计划工期:
(1)总工期:不超过272个日历天(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完成合同内约定全 部工作并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之日止)。计划2026年06月01日开工(即地勘及设计 开始),2027年02月28日竣工验收合规交付。
1)地勘及设计:不超过29个日历天。计划2026年06月01日开始,2026年06 月30日交付满足施工要求的中转储罐及骨料仓(约11000m²) 全套施工图设计文 件。
2)中转储罐:不超过183日历天。计划2026年07月01日启动施工,2026年12 月31日完成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
3)骨料仓1(约11000m²): 不超过183日历天。计划2026年07月01日启动施 工,2026年12月31日完成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
4)骨料仓2(约4000m²): 绝对工期不超过150日历天,包括地勘、设计、施 工、竣工验收及投入使用工期,具体启动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7质量要求或标准:
(1)设计质量:符合国家规范,满足招标人使用功能要求。
(2)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并一次验收合 格。
(3)设备质量:符合国家相关产品标准及合同约定的技术规格。
2.8最高投标限价:22684292元(含税),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将作否 决投标处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 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本次招标要求施工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乙级)及以 上资质,设计投标人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需 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3)项目经理资格: 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需提供 注册证书)资格;具备符合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且在有效期内。
注 :若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 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要求。2022年 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 一级建造师打印 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 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本人应确认该证书的使用 时限,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
(4)符合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安全生产生产许可证:具备,且在有效期内, 提供证书复印件。
(5)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 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投 标人为企业单位的,应提供近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 表,成立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上述财务会计报表 至少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审计报告必须由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 和盖章,未经签字盖章的审计报告视为无效审计报告,投标将被否决)、资产负x
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缺一不可;投标人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 等事业单位的,可不提供财务会计报表。
近3年具体指: 2022 年-2024 年
(6)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2021年2月至今,其中已完成项目以项目
竣工时间为准,正在施工的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已完工或正在施工
的合同金额为15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工程;投标时已完工的项目需提
供合同协议书(必须,提供合同封面、盖章页、合同范围页及合同金额页)、项
目竣工验收文件或发包人出具的完工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两者必须提供其中之一, 需提供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正在施工的项目需提供合同协议书(提供合同
封面、盖章页、合同范围页及合同金额页)、中标通知书(需提供盖章页)、及项 目开工报告文件等业绩证明材料。
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要求:最多成员2家(施工单位1家, 设计单位1家,且由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实体组成, 需提交联合体协议,格式详见第六章-二、联合体协议书。
4. 招标文件发售
4.1发售时间:2026年2月28日一2026年3月6日(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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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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