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山东泰山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翟镇煤矿水害治理方案已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山东泰山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翟镇煤矿,实施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山东泰山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翟镇煤矿。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山东泰山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翟镇煤矿水害治理方案
2.2项目编号:SNZB
2.3招标范围及要求:
标段划分:该项目不划分标段。
采购范围:良庄矿业、孙村煤矿分别于2025年6月底、12月底退出生产,翟镇煤矿东部边界与良庄矿业相邻,良庄矿业东部边界与孙村煤矿相邻。根据《良庄矿业闭坑老空水安全论证报告》(2025),为保障翟镇煤矿及相邻生产矿井安全开采,孙村煤矿、良庄矿业退出生产后由翟镇煤矿统一抽排孙村煤矿、良庄矿业及翟镇煤矿涌水。需要对现有排水系统及相关系统进行改造。投标人需具备煤炭设计行业相关资质。提交的成果报告应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独立完成报告。
2.4交货地点/实施地点/建设地点:山东泰山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翟镇煤矿。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结束。
2.6质量目标/要求:《山东泰山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翟镇煤矿排水系统改造项目》取得甲方认可的专家评审意见。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相应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等有效证件;
3.2资质要求:具有工程设计煤炭行业甲级资质;
3.3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3.4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需提供2024年度审计报告;
3.5信誉要求:(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近3年内(2023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重大不良记录(投标行为或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停止投标行为),在市场中有良好的信誉;
(3)凡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包括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违法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山东能源集团纳入异常企业名录管理;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3.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2月28日起至2026年3月8日22:00止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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