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为黑龙江昊华化工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项目名称:黑龙江昊华化工有限公司2#合成炉更新项目
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地点: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榆树屯镇化工街1号
工程建设项目规模:黑龙江昊华化工有限公司2#合成炉整体更新,包括1台二合一石墨合成炉机及配套设备装置
招标项目:黑龙江昊华化工有限公司二合一石墨合成炉及配套仪表设备采购(二次)
货物名称及数量:拟采购1台二合一石墨合成炉机及配套仪表设备
主要技术规格:需满足130t/d100%氯化氢的产量要求,同时副产0.6MpaG(按0.75 MPa(G)设计)的蒸汽 ,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交货地点: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榆树屯镇化工街1号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
3. 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A4级(非金属压力容器)。
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1)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
2)投标人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3.2 财务要求
无。
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无。
3.3 业绩要求
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3项石墨合成炉供货业绩。
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业绩合同扫描件(含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页等),如合同不足以证明满足上述业绩要求,还应同时提供技术协议或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
3.4 信誉要求
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以招标代理机构开标当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结果为准。
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无。
3.5 其他要求
无。
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无。
3.6 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6年3月6日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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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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