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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厝村沿海大通道洋坪岭路口排水工程采购公告
日期:2026-02-28 收藏项目
1.项目名称:新厝村沿海大通道洋坪岭路口排水工程

2.项目编号:FJY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1560388.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1466764.72元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10000元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合同包预算审核(元)

计量单位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新厝村沿海大通道洋坪岭路口排水工程

1

1560388.00元

建筑业

4.信用记录:

按照下列规定执行:①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②信用记录的查询: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③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5.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比例:100%

6.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注:若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的,以公布统一延期时间为准(附相关延期通知资料)

2、供应商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补充说明(信用承诺制)

本项目允许采用“资格承诺制”,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规定,投标人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第五章《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在投标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6.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7.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7.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2026年02月28日至2026年03月06日每天上午09:30时至11:30时,下午15: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售价:¥200.0元(人民币)

8.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3月11日10:00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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