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张集煤矿东区生活污水提标深度处理工程,项目招标人为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张集煤矿,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服务单位为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概况:本工程目前的生活污水处理系统采用“格栅调节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清水池”处理工艺,设计处理能力240m³/d,于2020年正式投产使用。现阶段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张集煤矿产能核增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皖环函〔2023〕190号)要求,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同时落实生活污水处理站废气处理措施。在此背景下,必须将现有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的污水进一步深度处理。设计污水处理规模为240m³/d,采用“现东区生活污水处理站出水+沉淀+过滤”处理工艺,设计出水水质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标准。新增生活污水处理站除臭设施,生活污水处理站硫化氢、氨、恶臭排放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4规定的二级标准。
工程实施地点:安徽省淮南市凤台县。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图纸、图纸会审、工程量清单、答疑澄清文件等招标单位发出的相关资料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质量标准:合格。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计税方式:一般计税方式。
合同估算价:1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业绩要求:/。
注:投标人业绩必须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②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业主出具的完工证明)。业绩时间以 ②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业主出具的完工证明)上的竣工时间为准。
3.2项目经理(同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注册单位为本单位。
业绩要求:/。
注:以上业绩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实施且必须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②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业主出具的完工证明)。业绩时间以 ②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业主出具的完工证明)上的竣工时间为准。业绩应能体现项目名称、合同金额、合同主要内容等关键信息,且项目经理业绩(如有要求)应能体现项目经理姓名。如不能体现,投标人应主动放置其他证明材料(可由项目业主单位出具证明并加盖业主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3其他要求:该工程投标文件中拟派为本工程(投标文件中指定)的注册建造师现阶段不得有任何在建工程或承诺在合同签订前从在建工程中撤出并履行完相关手续(附承诺书)。须提供项目经理社保证明;授权代理人非法定代表人,另须提供该授权代理人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缴费时间为2025年7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附在资格审查证明文件中。(社保的缴纳单位均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3.4投标人信誉要求
3.4.1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名单(截图可提供“信用中国”-“信用服务”-“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网页查询截图,无受惩戒信息)。
3.4.2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截图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查询截图,无受惩戒信息)。
3.4.3未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查询截图,严重违法失信一栏中无不良记录)。
3.4.4未被国家税务总局(https://www.chinatax.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截图可提供“国家税务总局”官方网站-“纳税服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查询”的网页查询截图,无违法信息)。
3.4.5未被列入“黑名单记录”(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里的企业查询网页截图)。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上3.4.1~3.4.5项要求的对应网站的信誉查询截图或提供投标人信誉承诺书。
3.5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03月18日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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