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8860000
最高限价(元):1667495,1361761,3039942,1372175,750627,668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病原检测试剂耗材采购项目 标项一病毒检测试剂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667495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病毒检测试剂一批。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病原检测试剂耗材采购项目 标项二细菌检测试剂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361761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细菌检测试剂一批。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备注:
标项三
标项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病原检测试剂耗材采购项目 标项三测序试剂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039942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测序试剂一批。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备注:
标项四
标项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病原检测试剂耗材采购项目 标项四配发试剂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372175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配发试剂一批。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备注:
标项五
标项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病原检测试剂耗材采购项目 标项五耗材(耗材+实验动物+消毒品)
数量:1
预算金额(元):750627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耗材(耗材+实验动物+消毒品)一批。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备注:
标项六
标项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病原检测试剂耗材采购项目 标项六外包测序
数量:1
预算金额(元):668000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外包测序一批。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3、4、5、6,中标确认后,按需供货,货物自接甲方通知日起15日内供货,逾期均将酌情扣减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标项一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埋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评审时将给予小微企业进行价格10%的优惠,用优惠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标项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标项二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埋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评审时将给予小微企业进行价格10%的优惠,用优惠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标项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标项三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标项4: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本项目标项四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标项5: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本项目标项五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标项6: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本项目标项六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2、3、4、5、6】
投标人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资格;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需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有关内容办理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或备案。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可不提供以上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3月01日至2026年03月06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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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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