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丰台机务段车号识别系统维保
1.2 采购人: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丰台机务段
1.3 采购代理机构:(请登录)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R一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车号识别系统设备维保(详见公告附表)
2.2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2.3服务地点为丰台机务段丰西、丰台折返、石楼折返点及丰台机务段管内外区域张家口、张家口南、宣化、沙城。(详见公告附表)。
2.4质量要求:乙方要按照标准要求实施,符合国家及行业质量标准,满足甲方使用要求,并通过甲方质量验收。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
3.1.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①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投标人须具有相应的资质证明材料,提供集团公司(原铁路局)级及以上的车号识别系统(AEI)设备的技术评审报告。
③车号设备须接入国铁集团机务闸楼AEI数据综合应用软件,提供含厂家名称的系统截图。
(2)投标人须提供近六个月内曾经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经营情况良好,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22年-2024年),任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采购人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3业绩要求。
供应商须具有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23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任一年度在国内铁路行业同类维保项目的服务业绩,并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3.4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谈判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2023年至递交谈判文件截止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
(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行贿犯罪记录: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2022年至递交谈判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8)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招标采购的;
(9)谈判项目及服务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10)谈判目及服务因国家、行业、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或北京局集团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11)被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纳入失信供应商名单,限制采购活动的。
3.5本项目不接受国铁集团公布的铁路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为C、D级的供应商。
3.6其他要求:无。
3.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2026年2月28日至3月4日16时00分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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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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