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施甸县 2026 年水肥一体化设备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BSL。
3.预算金额
因本项目实际需求具有复杂性及不确定性,不能准确计算出设备年度使用量,故本项目金额按年度实际使用数量及中标单价据实结算。
4.采购需求:
本项目主要采购水肥一体化设备一批,主要涉及水肥一体化首部及配件、田间主、支管及配件、田间灌水器等,预计烤烟种植面积约 3 万亩,采购清单详见“第五章 采购需求”。
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拟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完整报价。
6.项目资金来源:项目资金来源由烟草产前投入补贴和烟农自筹,超过投入部分由烟农自行承担。
7.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8.供货期限:2026 年 4 月 10 日前按招标人供货计划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确保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9.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 年。
10.质量要求:
10.1 产品质量标准:符合满足国家及行业的质量、安全技术标准。符合《水肥一体化设备》(GB/T 43908-2024)。
10.2 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设备必须是正规渠道、全新原装,符合招标人“产品技术参数及要求”的正品,外观整洁无瑕、完好无损,部件标识、标签清晰明了、规范统一。
11.质保期:所有设备质保期 2 年(注:滴管类一次性耗材或易损件类耗材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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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 2026 年水肥一体化设备采购项目 |
BSLC-2026-14 |
12.投标报价:
12.1 投标报价为包干单价,除不可抗力外合同期限内不作修改。投标申请人填报的各类设备单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单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12.2 报价为指定地点交货价,须包含项目实施验收的全过程费用。即采购清单内所有设备的采购、包装、装卸、存储运输、安装、调试、试运行、检验验收、人工费、保险、税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免增值税的除外)、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实施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的一切费用。
13.付款方式:
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按招标人要求时限内全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免增值税的除外,凭真实有效的发票向招标人申请付款,招标人收到申请并核对应付金额后,根据中标人实际供货设备型号、实际供货数量和中标单价及时向中标人结算支付款项,货款一律以转账方式支付至中标人投标时所提供的对公账户。如未及时提供真实有效的发票,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14.合同形式、付款方式及主要条款:
14.1 合同形式:固定单价合同;
14.2 合同金额:根据中标供应商实际供货设备型号、实际供货数量和中标单价据实结算。
14.2 结算方式:根据付款方式及中标供应商实际供货设备型号、实际供货数量和中标单价据实结算。
14.3 合同主要条款:具体合同条款由招标人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时约定。
15.售后服务:
15.1 质保期内,在非人为因素情况下,所提供货物若出现质量问题(如设备破损、变形)均由中标人免费更换或维修;
15.2 维修服务标准:质保期内,实行“包退、包换、包修”服务,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15.3 提供现场技术培训服务不少于 2 次,保证招标人正常使用。
15.4 在本合同约定的质保期内,若标的物出现质量缺陷或者瑕疵的,中标人应在收到招标人通知后 48 小时及时派专人到标的物所在地进行查验,并于 2天内更换质量达不到标准和相关要求的货物,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15.5 中标人必须做好货物的仓储工作和运输准备,可随时应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和地点送货。
16.验收标准及办法
16.1 招标人对产品数量、外观及产品质量(规格型号、技术参数等)等进行验收,产品质量符合满足国家及行业的质量、安全技术标准。符合《水肥一体化设备》(GB/T 43908-2024)质量标准及规范要求、符合招标文件、合同规定的技术规格。
16.2 中标人根据合作社提供的烟田(地)地点,根据每户烟农烟田(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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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情况出具设计方案(主要为设施设备清单),烟农、服务部、合作社确认后方可施工。
16.3 由招标人组织合作社、服务部、烟站、烟农等组成不少于 3 方的验收小组进行验收,主要为施工质量、设施设备数量长度等。
16.4 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在采购单位要求的时间内予以更换直至合格,有关更换、再行验收,以及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招标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18.在确认中标结果后,招标人若发现中标人不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及人员、设备配备等条件,则招标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要求: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定资格要求:
2.1 自 2023 年 01 月 01 日以来,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本项目委托代理人(如有)、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如有),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行为记录。投标人须提供上述单位人员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信息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同时招标代理机构将于开标时进行现场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
2.2 投标人未被其成员采取禁入措施或列入不良投标人的。
2.3.投标人无不良行为记录,提供国家、地方人民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公告的供应商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以查询“信用中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结果截图为准)。
2.4 承诺无违法犯罪行为记录证明。
2.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合同项下的项目采购。
2.6 截至开标当日,投标人(含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未被各地人民法院、税务等国家行政机关列入失信名单或诚信黑榜。
三、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报名时间:2026 年 2 月 25 日至 2026 年 3 月 2 日(5 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8:30 至 11:30,下午 14:30 至 17:3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