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兴文县经开区劳动密集型产业园区建设项目(二期)(项目名称)已由兴文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兴文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兴文县经开区劳动密集型产业园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招标核准的批复(兴发改固〔2025〕11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兴文县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争取债券资金及企业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兴文县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兴文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兴发改固〔2025〕115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委托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施工1个标段;
2.2建设地点:四川兴文经济开发区。
2.3建设规模及投资额:项目占地约15亩,新建标准化厂房约15000平方米及停车位、配套设施等。投资额:4000万元。
2.4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内全部内容。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
☐近年(/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职称级别)专业技术职称,/(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超过2家(含牵头单位);(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4)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报名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仅面向中小民营企业发包,(其中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的企业均不属于中小企业。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单位均应属于中小企业且为民营企业)。具体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建筑业”划型标准为准,投标人应提供中小民营企业声明函。(除技术复杂、存在特殊要求外,我省依法必须招标的国家投资工程,招标控制价在3000万元以下的施工项目(标段)应勾选此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3-03 00:00至2026-03-09 00:00获取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03-23 09:00。
1.1本招标项目兴文县经开区劳动密集型产业园区建设项目(二期)(项目名称)已由兴文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兴文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兴文县经开区劳动密集型产业园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招标核准的批复(兴发改固〔2025〕11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兴文县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争取债券资金及企业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兴文县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兴文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兴发改固〔2025〕115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委托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施工1个标段;
2.2建设地点:四川兴文经济开发区。
2.3建设规模及投资额:项目占地约15亩,新建标准化厂房约15000平方米及停车位、配套设施等。投资额:4000万元。
2.4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内全部内容。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
☐近年(/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职称级别)专业技术职称,/(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超过2家(含牵头单位);(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4)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报名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仅面向中小民营企业发包,(其中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的企业均不属于中小企业。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单位均应属于中小企业且为民营企业)。具体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建筑业”划型标准为准,投标人应提供中小民营企业声明函。(除技术复杂、存在特殊要求外,我省依法必须招标的国家投资工程,招标控制价在3000万元以下的施工项目(标段)应勾选此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3-03 00:00至2026-03-09 00:00获取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03-23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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