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概况:
陕煤集团榆林化学宇高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循环水系统共三台循环水泵,正常生产时两开一备。3台水泵额定流量均为4800m³/h,配套3台功率为900KW电机。系统有钢筋混泥土结构逆流式消雾冷却塔2间,冷却塔总设计冷却能力达7200m³/h,双塔同时运行。
2.2招标范围:
本次需改造的循环水装置为陕煤集团榆林化学宇高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宇高公司”)循环水装置。负责提供50万吨/年DMC一期工程循环水装置节能改造技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对冷却塔实施气水平衡调整;对两座循环水冷却塔风量、水量、热力性能、冷却数、阻力系数、耗电比等参数进行检测评估,出具评估报告,并提供合理化建议)并对节能改造方案所需设备/材料进行采购。
现有循环水装置存在问题:
1.系统阻力分布不合理:由于水泵出口阀门限位、各换热器阀门节流以及回塔手阀限位,系统内产生不必要的流动阻力,导致能量浪费。
2.水量分配严重不均:各换热器之间存在明显的水量偏流现象。部分换热器因供水不足,换热效果下降;
3.部分换热器循环水进出口温差过小,表明水量分配未按实际热负荷进行优化,整体水平衡状态不佳。
4.冷却塔超负荷运行:冷却塔在夏季实际运行负荷约为9000m³/h,远超其7200m³/h的设计能力,导致冷却能力不足,进出口温差低于5℃,运行效率显著下降。
5.回水压力偏大:冷却塔喷头高度10.6m,实际回水压力0.2Mpa以上,存在无效能耗。
具体节能改造要求达到以下效果:
1.设备及技术投入(不含施工费用)与年节电效益比值不高于1.7。项目年运行时间按8000小时计算,电价按0.54元/千瓦时执行。
2.系统改造完成后满足最远段和最高处换热器的供水要求。装置负荷不能产生影响。
3.改造完流速满足国家标准GB/T 50050-2017《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和GB 50648-2011《化学工业循环冷却水系统设计规范》执行,避免换热器结垢、堵塞。
4.改造后的水泵能效符合《清水离心泵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 19762-2025)节能评价等级为一级能效;
5.如出现机泵达不到装置运行要求,投标方自费进行拆除恢复或者无条件进行整改,直至达到运行要求。如果一直达不到运行要求,投标方赔偿招标方因此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
投标人负责项目整体节能方案的设计、主要设备及辅助管线的设计、供货、技术服务,现场派驻专业安装指导人员进行全程安装跟踪,施工期间进行技术指导;招标人负责现场的货物转运、检验试验、施工、DCS组态等其余部分。
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及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3服务地点:陕西省榆林市榆神工业区汇源大道与北纬四路交叉口宇高公司生产厂区。
2.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接到招标方通知后100个日历天内完成。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是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
3.2、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近五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国内类似循环水装置节能改造项目业绩不少于5份(有效业绩以合同文件复印件为准,业绩有效日期以签订时间为准。合同内容需体现:合同首页、主要工作范围页、合同签订时间、双方盖章签字页等证明内容)。
3.3、财务要求:
投标人财务资质审查须提供的财务信息由以下两项任选其一:
(1)有效的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截止前三个月内)及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账户证明资料);
(2)投标人须提供连续三年(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括审计报告签字盖章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投标人若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自成立年份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复印件。
3.4、信誉要求(以下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1)投标人未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投标人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
3.5、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2月28日8时00分至2026年3月5日8时00分(法定节假日期间接受购买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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