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工程建设厂址位于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芦洲乡西南约3km的上新村西侧,东北距上高县城区约11km,西南距宜春市中心约58km。
招标范围:主要施工区域包括但不限于以下:1、2号机组汽机房;1、2号机组锅炉房(含锅炉本体区域);侧煤仓磨煤机区域、给煤机区域;1、2号机组三大风机区域;1、2号机组电除尘区域;空压机房及周边区域;水务中心及化学区域;输煤区域;电气配电间及升压站、电子间等区域。主要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上述部分区域地面环氧自流流坪施工、固化地坪施工;1、2号主厂房17m、26m柱及梁(打磨、修复、刷漆);主厂房、三大风机区域部分构造柱及墙面美化目视化等设计、制作、供货、安装和消缺等,以及招标方要求的其他项目服务。本工程采用总承包方式,即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和包工期,本工程所需的所有材料、工器具等均由投标方自理。
本项目控制价为2613038.50元,任何超过此控制价的报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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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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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江西赣能上高2×1000MW清洁煤电项目厂区地面处理及墙柱面美化工程 |
自合同签订后50天内执行完成,具体开工日期以建设单位通知为准。 |
2.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①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资格;③且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专业:建筑工程,注册证书上的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单位一致,若存在注册单位变更情形,以最终注册单位为准)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份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装饰装修工程相关业绩或地坪漆相关业绩)。
4)进赣建筑施工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在“江西住建云”登记相关信息,且登记状态有效,未过期或未被暂停(提供相关截图)。所有施工企业(含省内企业)的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在“江西住建云”实名制信息登记并提供相关截图。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2026年2月28日0时至2026年3月6日23:59时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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