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修改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投标人****网上发布的澄清,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特此通知。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局联系人:公先生联系电话:***-*******招标人###市交通事业发展中心地 址:###市###市东宁镇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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