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北大荒集团黑龙江胜利农场农垦公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三标段)。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饶河县胜利农场;
2.3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新建锅炉基础1处,改造雨污分流管网6公里,新建污泥干化设备间1座,购置二级污泥处理设备1套、污泥转运车1辆等,详细请见工程量清单。
2.4招标控制价:¥14603441.95元。
2.5计划工期:开工日期:2026年05月0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0月01日,总工期:153日历天(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完成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所涵盖的全部施工内容。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三个标段,本标段为第三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必须同时符合下列各项条件: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具有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许可子项目公用管道安装GB2),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若投标人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文件内容,更换了相关资质,则应满足相关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同时提供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人缴纳的近3个月(2025年12月至2026年02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国家规定(建办市函〔2019〕92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书及劳务合同或返聘协议。
3.3 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投标人自行通过"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针对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进行查询,有此情形的其投标无效。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内(近三年是指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至投标截止时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5 财务要求:近三年(2022年-2024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2023、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并附有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注:2022年后注册成立的投标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会计报告且符合上述要求;2025年后注册成立的投标企业不需提供)。
3.6 本项目执行《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黑建规范〔2022〕10号)文件规定,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在工程开工前,建筑工人(农民工)应当在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前,通过实名制管理系统完成实名注册登记,并严格执行考勤打卡制度(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7 投标人须提供针对本项目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书面承诺。
3.8 本次招标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9 本项目招标允许兼投,不允许兼中。若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均排名第一,按标段顺序确定其中标标段,其余标段中标候选人依次顺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登录)下载时间为2026年03月01日09时00分至2026年03月06日21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2.1项目名称:北大荒集团黑龙江胜利农场农垦公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三标段)。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饶河县胜利农场;
2.3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新建锅炉基础1处,改造雨污分流管网6公里,新建污泥干化设备间1座,购置二级污泥处理设备1套、污泥转运车1辆等,详细请见工程量清单。
2.4招标控制价:¥14603441.95元。
2.5计划工期:开工日期:2026年05月0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0月01日,总工期:153日历天(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完成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所涵盖的全部施工内容。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三个标段,本标段为第三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必须同时符合下列各项条件: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具有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许可子项目公用管道安装GB2),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若投标人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文件内容,更换了相关资质,则应满足相关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同时提供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人缴纳的近3个月(2025年12月至2026年02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国家规定(建办市函〔2019〕92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书及劳务合同或返聘协议。
3.3 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投标人自行通过"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针对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进行查询,有此情形的其投标无效。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内(近三年是指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至投标截止时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5 财务要求:近三年(2022年-2024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2023、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并附有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注:2022年后注册成立的投标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会计报告且符合上述要求;2025年后注册成立的投标企业不需提供)。
3.6 本项目执行《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黑建规范〔2022〕10号)文件规定,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在工程开工前,建筑工人(农民工)应当在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前,通过实名制管理系统完成实名注册登记,并严格执行考勤打卡制度(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7 投标人须提供针对本项目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书面承诺。
3.8 本次招标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9 本项目招标允许兼投,不允许兼中。若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均排名第一,按标段顺序确定其中标标段,其余标段中标候选人依次顺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登录)下载时间为2026年03月01日09时00分至2026年03月06日21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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