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采购项目能源动力发电软水站膜法改造项目BOT总承包和能源动力发电西部除盐水站膜法改造项目BOT总承包(二次))(AGGFGSFGXHG260227269979)采购人为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设备工程部综合计划,采购项目资金来自其他,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能源动力发电软水站膜法改造项目BOT总承包和能源动力发电西部除盐水站膜法改造项目BOT总承包(二次))
2.2 采购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转谈判采购
2.3 本项目采购内容、范围及规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允许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联合体资质要求:营业执照
(2)联合体资质要求:营业执照
(3)非联合体资质要求:营业执照
(4)非联合体资质要求:营业执照
3.3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注册资金:10000.0(万元)及以上
3.4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具有近10年以来(2016年1月1日以后,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建设内容包含工业膜法水处理(BOT或BOO或TOT或ROT或EPC或PPP)业绩至少1项,要求:除盐反渗透产水量≥140m³/h(反渗透产水量以技术协议为准)。提供特许经营协议(或合同)、技术协议(或技术规格书)、发票(BOT或BOO或TOT或ROT或PPP项目等提供售出产品发票1份,或EPC项目提供发票1份)、竣工报告。
3.5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近3个月的自有资金证明和2024年审计报告。自有资金要求不得低于项目总投资(EPC费用报价)的40%,并提供金融机构自有资金证明,其余资金应提供县级以上金融机构出具的中长期贷款承诺函或保函等证明文件。
1.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营业执照(或副本)扫描件;
2. 负责建设、运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设计及施工资质要求,提供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
①负责设计单位的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冶金行业甲级及以上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甲级及以上;
②负责施工单位的施工资质: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环保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③ 联合体注册资金合计不低于1.5亿元。
4. 建设期项目经理要求具有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安全B证。
5. 本工程无预付款。
6. 要求“设备选型达到或满足一级能效要求,工序能耗处于行业领先水平”。
7. 工业气体优先使用鞍钢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产品。
3.6 本次采购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2月28日13时00分至2026年03月10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80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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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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