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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栾川县交通运输局G311连栾线栾川县城南环路(庙子至双堂)新建工程先行用地申请、基本农田补划、用地组卷报批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3月2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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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编号:栾川竞磋-2026-18 | |||||||||||||||
| 2、项目名称:栾川县交通运输局G311连栾线栾川县城南环路(庙子至双堂)新建工程先行用地申请、基本农田补划、用地组卷报批项目 |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 4、预算金额:850,000.00元 | |||||||||||||||
| 最高限价:85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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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5.1 项目概况:主要对G311连栾线栾川县城南环路(庙子至双堂)新建工程先行用地申请、基本农田补划、用地组卷报批。 5.2 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 5.3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4 服务要求: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的规定并通过技术评审及主管部门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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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乡村振兴。 (2)根据洛财购〔2021〕4 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 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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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3.1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供应商须具有测绘乙级(含)及以上资质; 3.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测绘类或相关专业中级(含)及以上职称; 3.4供应商须按照洛财购[2021]11号文件要求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磋商文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②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③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④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3.6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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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 1.时间:2026年03月02日 至 2026年03月0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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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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