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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分公司2026年存续公司房屋维修项目(标段二)招标公告
日期:2026-02-28 收藏项目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分公司2026年存续公司房屋维修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

    办公楼、生产楼、机房、自有产权厅店房屋零星维修

    1.2招标内容

    1.2.1采购内容:本项目主要包括咸宁市行政区域内(含市公司本部、温泉、咸安、嘉鱼、赤壁、崇阳、通城、通山)电信公司所管辖范围内的办公楼、生产楼、机房、自有产权厅店房屋零星维修。

1.2.2项目规模:预估人民币6330275.23元(不含税);

1.2.3实施地点:湖北省咸宁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1.2.4工期:根据单个项目实际情况,按照招标人具体要求执行;

1.2.5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维修保修期12个月,装修保修期为24个月;

1.2.6质量要求:合格;

1.2.7技术标准要求:满足国家、行业及招标人的相关标准和要求;

1.2.8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主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1.2.9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

   

序号

标包名称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分公司2026年存续公司房屋维修项目6

房屋维修

-

1

咸宁市

-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

    1.3本项目划分标包。标段 预估金额(不含税) 实施地域 份额分配原则

标段一 1926605.51元 本部、温泉 第一中标人

标段二 1009174.31元 通山 第一中标人

标段三 733944.96元 崇阳 第一中标人

标段四 733944.96元 咸安 第一中标人

标段五 642201.83元 赤壁 第一中标人

标段六 642201.83元 通城 第一中标人

标段七 642201.83元 嘉鱼 第一中标人

   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包数为2个。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90%(不含税折扣),折扣基数为《湖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2024年)。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最高投标限价表}【请前往上方菜单栏“招标文件附表”处进行编辑,转换成PDF后将同步数据至正文!】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     2.1.3    2.1.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    (4)。    2.1.5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1)投标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且必须使用代理商投标和签订销售合同的;(2)投标产品制造商为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资企业(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资本)或者由外国投资者(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享有绝对控制权(最大或最多表决权)的企业且必须使用代理商投标和签订销售合同的。代理商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2)投标人与投标产品制造商的代理合作关系迄今为止应已持续年(含)以上。    (3)    2.1.6     2.1.7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已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取得新资质证书的,则以对应新资质证书为准,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及行政主管部门官网查询结果截图;并同时提交《施工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申报表》,申报供应商及其股东和高管人员近2年在中国境内(非中国电信项目)施工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情况。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及行政主管部门官网查询结果截图

(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不少于1人;

(4)拟派本项目的特种作业人员须取得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其中高处作业操作证(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不少于2人,电工作业操作证(低压电工作业)不少于2人。

注:以上人员提供有效身份证件、资质证书扫描件及行政主管部门官网查询结果截图、劳动合同或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含社保验证平台验证结果截图)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供廉洁投标承诺书。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承诺书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01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1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1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 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 近两年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

    (19)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3.1 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3.2 投标产品。    2.3.3 投标产品    2.3.4     2.3.5    2.3.6 投标产品应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并满足以下关键技术指标:    2.3.7 投标产品业绩要求: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自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止的类似项目业绩(房屋装修装饰类或建筑施工维修类)。以单项合同或订单(如提供订单的,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为准,必须提供合同关键页等。如提供框架或集中采购合同,必须提供相应的订单,并以订单累计含税金额作为该框架或集中采购合同金额计入业绩总额内。资料不全、评标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的不予认可。(单项合同时间以双方签订落款时间为准,金额以单项合同含税金额为准;框架合同的时间以订单时间为准,金额以订单累计含税金额为准)

   2.3.8    2.4 投标产品制造商(集成商、软件开发商、软件著作权人等)资格要求    2.4.1 制造商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4.2     2.4.2     2.4.3    2.4.4    2.4.5     2.5现场考察   

    2.6评价检测   

    2.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3月02日09时00分00秒至2026年03月09日17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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