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350924]JH[CS]2026003
项目名称:寿宁县山加洋矿区饰面用花岗岩矿储量地质报告及两方案编制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00,000.00元
采购包1(寿宁县山加洋矿区饰面用花岗岩矿储量地质报告及两方案编制):
采购包预算金额:9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900,000.00元
磋商保证金: 9,0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 1-1 | C10010000-采矿业服务 | 寿宁县山加洋矿区饰面用花岗岩矿储量地质报告及两方案编制 | 1(项) | 否 | 饰面用花岗岩矿矿山地质勘查报告、矿山开发利用方案和矿山生态修复方案项目(要求:剔除该矿山原圈定矿区范围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矿山最低开采规模为荒料5万m3/年,服务年限最少5年,矿山储量至少达到荒料量25万m3,同时编制工作需待斜滩镇自来水水源二级保护区调整后实施) | 90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70日内向采购人提交经福建省国土资源评估中心评审通过后成果报告。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供应商应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乙级及以上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证书(资质类别: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资质),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2)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02-28 至 2026-03-06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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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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