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预算金额:64.314072万元;
4.最高限价:51.4万元,报价超过采购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5.资金来源:镇财政。
6.采购需求:通州区兴仁镇通富农贸市场西侧路提升改造工程,包含道路和排水,涉及拆除路面、水泥混凝土面层、恢复标线、砌筑井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具体按业主要求。
7.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8.质量要求:合格。
9.质保期:两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11.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踏勘施工现场,中标后因未勘探现场所产生的额外费用不予增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
3.不接受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与同一项目投标;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5.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与磋商。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备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电子证书,并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提供的电子证书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如本项目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二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文件要求执行。如未按上述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必须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部分调整我省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延期复核及证书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第5号文件要求执行。如未按上述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三、获取磋商文件
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2 月28日至2026年3月12日09 时00分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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