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6)
2.项目名称:沈阳创新天地部分区域整体租赁项目【第1次重新招标】
3.项目地点:浑南区全运路109号
4.拟出租面积:247281.13平方米。
5.标段(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分为 1 个标包,拟定征集 1 家承租方。
6.出租底价:合同期内每年租金不低于3301.72万元,三年总成交价格不低于9905.16万元的价格向出租方缴纳租金。
7.租赁期:3年
8.其他披露事项:
8.1 该处房产目前有部分房间为在使用状态,如最终承租方不是原租户,原租户会在出租方收到结果通知书30之内,承租方与原租户签署变更或补充协议。
8.2 若未来租赁标的内有省、市等各级机关单位入驻,承租方须严格执行入驻单位隶属财政部门核定的租金标准,不得擅自调整。
8.3 与上述条款适配的入驻机关单位若要求与产权单位直接签约,承租方须无条件配合退还对应意向入驻区域,产权方向承租方退还意向入驻区域租金(按项目实际成交价均价计算)。
8.4 租赁期内,若创新天地“本次租赁区域”外出现其他闲置区域,承租方须无条件承接租赁(按项目实际成交价均价计算)。
8.5 若创新天地需承办省、市等各级机关单位、企事业单位会议及相关公务活动,承租方须全力配合,优先提供场地,同步做好服务,沿用原有费用标准,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8.6 意向承租方具备足额支付租金、履约保证金及运营初期资金的能力,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不少于年度租金总额50%的资金证明文件。
8.7 本次出租标的资产权属清晰,存在抵押,抵押给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华山支行,抵押金额180000万元,债务履行期限:2024年12月17日到2031年12月16日止。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二、意向承租方的资格要求
1.意向承租方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清晰可辨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近三年(2023年—2025年)财务状况稳定,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清算等不良状态。提供盖章版承诺函。
3.意向承租方3年内,应满足如下要求: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严重失信主体、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s://zxgk.court.gov.cn/”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
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4.本次招租不接受联合体竞租,承租方不得将本项目进行整体转租或变相转移运营责任。提供盖章版承诺函。
5.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须具备10万平方米以上办公商业综合体、公共建筑等场所一年及以上运营管理经验(需提供相关运营合同、业绩证明材料)。
6.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重大安全运营事故或重大服务纠纷。提供盖章版承诺函。
7.承诺严格遵守国家及沈阳市关于办公商业综合体运营的相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消防安全、物业管理、环境保护、劳动用工等,无违反相关规定的不良记录。提供盖章版承诺函。
8.若未来租赁标的内有省、市等各级机关单位入驻,承租方须严格执行入驻单位隶属财政部门核定的租金标准,不得擅自调整。提供盖章版承诺函。
9.有省、市等各级机关单位入驻若要求与产权单位直接签约,承租方须无条件配合退还对应意向入驻区域,产权方向承租方退还意向入驻区域租金(按项目实际成交价均价计算)。提供盖章版承诺函。
10.租赁期内,若创新天地“本次租赁区域”外出现其他闲置区域,承租方须无条件承接租赁(按项目实际成交价均价计算)。提供盖章版承诺函。
11.若创新天地需承办省、市等各级机关单位、企事业单位会议及相关公务活动,承租方须全力配合,优先提供场地,同步做好服务,沿用原有费用标准,确保活动顺利开展。提供盖章版承诺函。(原有费用标准详见附件)。
12.具备足额支付租金、履约保证金及运营初期资金的能力,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不少于年度租金总额50%的资金证明文件。提供盖章版承诺函。
13.意向承租方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竞租文件真实性的承诺,格式可自拟。提供盖章版承诺函。
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提供盖章版声明函。
三、
获取征集文件
时间:2026年2月28日16:00至2026年3月13日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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