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 标 条 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徐圩核能供热发电厂一期工程烟囱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 中核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 1招标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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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项目名称
江苏徐圩核能供热发电厂一期工程烟囱
2.3招标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项目为江苏徐圩核能供热发电厂一期工程烟囱的采购,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
2.4招标范围
本项目本次采购的物项范围,共计1套烟囱,包含加一根玻璃钢水平管道(ø3.2m× 5.05m) 、 一根玻璃钢竖直管道(3 .2m×24.35m) 、 一个玻璃钢混流小室(4.2m×3.8m× 4.2m)、 一套用于检修的平台、一套安装专用吊具。以及相关配件的设计、制造和供货及相 关服务。招标范围主要包括各标段所述设备、产品焊接见证件、档案材料、备品备件、消耗 品、专用工具等,包括制造、包装、运输、交货、技术资料提交和现场服务等,详见招标文 件第五章“供货要求”,主要技术要求包含在招标文件第四章附件一“技术规范及图纸”。
2.5交货地点
买方指定地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基本条款。
2.6交货期
2027年4月30日,具体交货时间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基本条款。
2.7质量标准
满足招标文件及技术规格书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资质要求:无
(2)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不得处于破产、停 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
(3)业绩要求:无
(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 中未被列入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未被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没有 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须提供“信用承诺函”。
(5)人员要求:无
(6)其他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 力,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0 系列或其等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已实施项目质保大纲 (HAF003)。
3)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及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投标人投标设备中如有进口的产品/部件/材料/服务,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出口许可 证书和/或输出国政府主管当局颁发或批准的出口许可文件(包括不需要许可和/或出口文件 的声明),若投标人投标的产品中含有进口产品/部件/材料/服务,但未提供相关许可或者 声明文件的,招标人将视为相应的进口产品/部件/材料/服务已获出口许可证书和/或输出国 政府主管当局颁发或批准的出口许可文件(包括不需要许可和/或出口文件),投标人必须 按照投标响应方案执行供货。
5)本项目(□允许☑不允许)代理商投标。
3.2本次招标 (□接受☑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发售时间:2026年2月28日18时00分-2026年3月6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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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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