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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宁夏销售分公司自有品牌奶类商品代加工厂商资格准入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6-02-28 收藏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宁夏销售分公司自有品牌奶类商品代加工厂商资格准入项目(二次)已由项目主管部门批准,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销售分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国石油宁夏销售分公司自有品牌奶类商品代加工厂商资格准入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按照公司制度规定,结合非油业务的发展需求,为进一步树立宁夏销售公司自有品牌“好客季”品牌优势,充分满足客户多样化需求,保障公司非油业务有序推进,邀请有意愿的潜在申请人提出准入资格申请,项目地点位于宁夏地区,符合相应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即可获得准入资格。

2.2 交货地点:(请登录)

2.3 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1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必须为奶类商品生产厂商,或取得生产商授权的销售公司,每家具有生产资质的厂商仅允许一家销售公司报名(针对本项目)。①如生产商与授权的销售公司同时投标时,授权的销售公司投标将被否决。②如同一生产商授权的多家销售公司同时投标时,所有该生产商授权的销售公司投标将被否决。

3.1.3生产商需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非生产商需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提供备案),并提供生产商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3.1.4投标人需出具相应奶类产品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质检报告。

3.2.信誉要求

3.2.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2.2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点击信息公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https://zxgk.court.gov.cn)。

3.2.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提供承诺函。

注:上述3.2.1-3.2.2项涉及网站查询的以开标当日评标委员会在相关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3质量要求

投标人须承诺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3.4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年(202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30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有一项奶类商品供货结算金额60万元及以上或一年内(周期年)累计供货结算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业绩

3.5服务要求

投标人须承诺对标的物有生产保障,正常情况下,生产周期在14天以内,并能及时组织发货,在5日内到达宁夏境内指定地点,在需方急用的情况下,能及时的组织发货,在3日内到达宁夏境内指定地点。……

 

3.6.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 2026年3月2日至2026年3月6日 完成以下两个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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