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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路-繁华大道-大连路-道路工程监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6-02-28 收藏项目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2(请登录)

2.项目名称:黑龙江路(繁华大道-大连路)道路工程监理

3.项目地点:合肥市包河区

4.项目单位:合肥市包河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黑龙江路(繁华大道-沈阳路)为城市主干路,规划红线宽度为36m,道路长度约929m,本项目投资金额70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排水及管线综合、绿化、交通、照明及其他配套附属设施等。本次服务内容为项目施工全过程监理。详见磋商文件。

6.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7.项目概算:96.56 万元

8.项目类别:工程服务

9.标段(包别)划分:共分1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1)住建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2)住建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具备单个合同工程总投资额不少于4500万元的市政道路或市政道桥工程监理业绩。
    4.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6.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7.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在最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追溯 3 年, 下同)有骗取中标或串通投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前述行政处罚已完成信用修复的,自行政处罚作出机关或信用修复主管部门同意修复之日起满一年,不受三年期限限制;
    (4)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5)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被税务机关确定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8)投标人被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部门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限制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所在地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所在地承接新的工程项目且在限制期内。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6年03月01日00:00至2026年03月11日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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