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珠海市香洲区第二人民医院检验外送服务及病理共建项目(第二次)
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伍拾万元整(¥1,500,000.00)
最高限价:采用折扣率报价,报价上限为42.30%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珠海市香洲区第二人民医院检验外送服务及病理共建项目(第二次)
2.标的数量:一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①采购内容基本情况:珠海市香洲区第二人民医院检验外送服务及病理共建项目,具体采购内容详见第四章《用户需求书》。
②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所投全部采购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或累计服务总金额达到采购预算为止,以两者先到者为准。首年履约结束后,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开展年度履约考核。考核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在合同履约期间,若因采购人实施改扩建项目导致检验及病理业务需进行搬迁或调整,采购人有权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应予以配合并完成相关交接工作。因上述调整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采购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以上内容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须按照本项目附件《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提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须按照本项目附件《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提供。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须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须按照本项目附件《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提供。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须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须按照本项目附件《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提供。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须提供《投标函》,格式须按照本项目附件《投标函》格式提供)。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须提供《投标函》,格式须按照本项目附件《投标函》格式提供)。
(3)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提供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执业机构名称与投标人不一致时,需同时提供两者间关系证明文件。
(4)信用信息: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2月27日至2026年3月4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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