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在此作为采购代理人,代表(中核霞浦核电有限公司)(简称“采购人”)实施中核霞浦核电钦州地区2026年度车辆运输服务项目询比采购,全权负责本项目询比采购实施的一切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报价人参与本项目报价即视为已充分理解并接受以下安排:
本项目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中选单位签订。为确保合同切实履行之目的,我公司有权依照合同约定参与合同执行;
中选单位认可我公司及采购人各自享有的合同执行权利,愿意为我公司及采购人行使权利给予必要的配合并提供同等的待遇。
二、项目概况
本项目采购范围为:保障钦州地区员工出行、公务用车、重要接待等工作的顺利进行,需外委车辆运输服务;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服务地点为:广西钦州。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如技术规格书中资格要求与采购文件不一致,则以采购文件为准)
注册成为中核集团“注册供应商”并满足: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未提供的,相关信息核实以评审小组现场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准);
报价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报价人企业处于正常经营的状态(企业未处于吊销、注销、迁入、迁出、停业、清算或他丧失履约能力的状态);
报价人未被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所列数据为准);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所列数据为准);(报价人应提供自查结果,未提供的,相关信息核实以评审小组现场查询相关系统为准);
报价人未处于中核集团或中国核电供应商黑/灰名单之中;
其他要求:
报价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经营范围须包含“汽车租赁”或相关项目,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报价人须持有项目所在地市级或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出具的《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明》,这是其合法经营的核心凭证,部分地区可能沿用《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报价人须提供近三年内,至少1-3项服务于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车辆租赁服务合同业绩。
投入运营的车辆须年检合格,并按规定安装卫星定位装置。
要求报价人拥有所有权归属其名下的自有车辆,以保障运力稳定。
报价人须有与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经营场所,并能提供相关产权或租赁证明。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3月3日17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