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业主:山东核电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来源:项目建设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
山东海阳核电项目6 号常规岛及其BOP 建安工程
2.2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山东省海阳市
建设规模:计划建造1 台百万千瓦级CAP1000 压水堆核电机组
计划工期:6 号机组以核岛FCD+0 为起点,到具备商运条件FCD+52 为止;6 号机组FCD时间暂定为2027 年1 月31 日(具体以发包人书面通知时间为准)。
2.3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采购范围为山东海阳核电项目6 号常规岛及其BOP 建安施工,主要包括6#常规岛区域、6#循环水管沟、开关站区域、厂区工艺管网及低压氢气(033)、非放生产废水处理厂房(038)、海淡厂房(本期新建部分)、除盐水厂房(本期新建部分)等BOP 子项区域建安工程。
2.3.1 本合同范围内的工作包划分,具体如下:工作包1:6#常规岛主厂房建安工作包
1) 6#汽机厂房(20)建筑、安装;
2) 6#事故放油池(034)建筑、安装;
3) 6#变压器区域构筑物(015)建筑、安装; 4) 本工作包范围内的厂内大件物项运输; 5) 本工作包范围内的调试与配合调试。
工作包2:6#常规岛主厂房区域BOP 建安工作包
1) 6#润滑油贮油箱(22)建筑、安装;
2) 6#高压氢气储气站(036)建筑、安装;
3) 6#气体厂房(039)建筑、安装;
4) 6#柴油驱动消防泵房(26)建筑、安装,6#电动驱动消防泵房(261)建筑、安装,27#、28#消防水箱基础建筑施工,6#消防增压稳压罐(271)土建、安装;
5) 6#常规岛主厂房区域内的地下设施(包括管沟、管廊及工艺管道、雨水管、污水管等所有管道)、道路(包括支路、引路,不包括主干路)、地坪、防雷接地等建筑、安装;6#常规岛区域内的220KV 电缆沟、500KVGIL 管廊土建施工;6#常规岛至开关站220KV 电缆沟及500KVGIL 管廊内的所有安装工作,包括220KV 电缆敷设及500KV GIL 安装工程;6 号常规岛及BOP 区域内的其它等级电缆沟的土建、安装;
6) 本工作包范围内的厂内大件物项运输;
7) 本工作包范围内的调试与配合调试。
工作包3:6#循环水管沟建安工作包
1) 循环水管沟建安工程,包括:重件路以北6 号机组循环水供水管(循环水取水沟道合同范围内的供水管除外,但负责与循环水取水沟道合同范围内的供水管接口)建安工程;6 号循环水排水管建安工程(总平合同范围内的排水管除外);
2) 本工作包范围内的厂内大件物项运输;
3) 本工作包范围内的调试与配合调试。
工作包4:开关站区域建安工作包
1) 500kV 开关站(011)、220kV 开关站(012)及网控楼(014)建筑、安装; 2) 开关站区域内的地下设施(包括管沟、管廊及工艺管道、雨水管、污水管等所有管道)、道路(包括支路、引路,不包括主干路)、地坪、防雷接地等建筑、安装; 3) 本合同不包含500kV C 段母联建安工作。
4)本合同不包含500kV 及以上电气设备(包括不限于:500kV 开关站侧GIS、GIL、主变侧GIS、主变压器等设备)的交流耐压试验、局部放电测量、主变压器绕组变形试验、主变绕组连通套管的长时感应电压试验带局部放电测量(如需)等特殊试验。
5)本工作包范围内的厂内大件物项运输;
6) 本工作包范围内的调试与配合调试。
工作包5:厂区管网建安工作包
1) 包括综合管廊、管沟内的工艺管道及直埋的厂区工艺管网施工及土方施工; 2
2) 厂区防雷接地主网施工及土方施工;
3) 本工作包范围内的调试与配合调试。
工作包6:厂区BOP 子项建安工作包
1)海淡厂房(本期新建部分)、除盐水厂房(本期新建部分)、低压氢气站(033)、非放生产废水处理厂房(038)、公用柴油机房(63)的建筑、安装;
2)上述子项区域内的地下设施(包括管沟、管廊及工艺管道、雨水管、污水管等所有管道)、道路(包括支路、引路,不包括主干路)、地坪、防雷接地等建筑、安装; 3)海阳核电5、6 号机组工程(除5、6 号核岛厂房内)实物保护系统设备安装及调试工程项目,包括出入口控制系统、周界入侵探测报警系统、闭路电视监视系统、集成安保控制及管理系统、安保照明系统、安保通信系统、安保电源及防雷接地系统、巡更等系统的设备、材料安装、电缆敷设、端接、单体调试及配合回路测试系统联调等;
4) 本工作包范围内的厂内大件物项运输;
5) 本工作包范围内的调试与配合调试。
2.3.2 本合同范围不包括(不限于以下内容):
1)本采购范围内所有的石方爆破;
2)汽轮机厂房、循环水管沟、综合管廊、GIL 管廊的基坑开挖和土石方挖运工作; 3)本采购范围内建安工程所需的混凝土供应(特殊混凝土、回填用混凝土由承包人供应)。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施工及服务,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3.1.2 财务要求: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连续三年通过社会或政府审计,且审核无重大问题。
3.1.3 信誉要求:
(1)未被有关国家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3
(4)投标人没有处于招标人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招标人供方黑名单和冻结名单(评标期间尚未解除冻结的);
(5)近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当月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1.4 安全质量要求:
(1)通过GB/T19001(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GB/T24001(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及GB/T45001(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2)近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当月起往前推算)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以国务院令第493 号规定事故划分标准为准),且近18 个月(含,自投标截止日当月起往前推算)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内承接工程项目中未发生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以国务院令第493 号规定事故划分标准为准)。
3.2 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3.2.1 资质条件:投标人应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近60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当月起往前推算)至少2 项百万千瓦级及以上核能/核电项目或火电机组项目主体工程土建和安装施工业绩(含在建业绩);
3.2.3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并注册于投标人;2)具有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3)具有2 年核能/核电项目或火电机组项目经理或5 年项目副经理级管理经验;4)具有高级或以上职称。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6 年2 月28 日至2026 年3 月6 日23 时59 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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