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福建恒泰招标有限公司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安溪县凤城中心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三次)(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1.项目名称: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三次)
2.项目编号:FJH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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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 |
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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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食堂食材 |
1 |
年 |
18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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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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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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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承诺制 |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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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求 |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供应商报名期限:2026年2月27日至2026年3月5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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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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