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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唐山曹妃甸自贸区支行营业用房装修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唐山曹妃甸自贸区支行营业用房装修项目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唐山曹妃甸自贸区支行营业用房装修项目2.1.2招标编号:(请登录)2.1.3招标人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12.1.4招标人地址:石家庄市中山西路188号2.1.5本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2.1.6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招标文件2.1.7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0日历天2.1.8质量标准:合格,达到国家或行业现行的验收标准。
2.2招标范围:唐山曹妃甸自贸区支行营业用房装修,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内外装修、电气、暖气、给排水、空调工程及新风系统等(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有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2)投标人在最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以法院判决书落款日期为准)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串通投标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无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等情况。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信用中国的查询记录。(3)投标人须承诺:在最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今)与中国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出现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并且未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4)投标人须承诺:如在本次公开招标中中标,在中标期间不得拒绝接受中国工商银行河北分行订单,不得接受订单后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履约;否则中国工商银行有权将其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取消入围/中标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6)投标人须承诺:可以开具供招标人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7)投标人须提供中国工商银行离职人员的任职情况;并承诺相关情形对参与的集中采购项目不构成实质影响;对于拒绝承诺或承诺不实的,工商银行有权取消供应商参与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8)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9)具有至少一份2023年1月1日至今(以施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的同类工程业绩合同、中标通知书和行政主管部门官方网站打印的中标公示页(同类工程业绩指200万元以上的银行营业网点装修项目)。。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2-28至2026-03-23,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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