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胸科医院内镜中心局部改造工程,采购人为安徽省胸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询比方式选择合格供应商。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安徽省胸科医院内镜中心局部改造工程
2.2项目编号:JG
2.3包别划分:一个包
2.4项目实施地点: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绩溪路397号,安徽省胸科医院内
2.5工期:合同生效后接采购人通知后45个日历天
2.6项目预算(最高限价):人民币200000.00元
2.7采购范围:安徽省胸科医院内镜中心局部改造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原有设施拆除、室内装饰装修、给排水及强弱电改造等图纸及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包质量,工程质量和保修达到国家相关验收标准。
2.8质量标准要求:达到国家、行业施工、技术、验收规范规定,并满足设计要求的合格质量标准。
2.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成交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同时提供2025年8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指的是至少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中任意一项即可)。
3.4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至少具有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5万元的房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业绩。(提供业绩合同,时间、金额以合同上列明的为准,若合同上无法体现金额的,需提供加盖业主公章的证明材料。)
3.5 本次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询比。
3.6 至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提供承诺):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
4.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6年02月27日至2026年03月05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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