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已由四川西香高速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川西香司党群签〔2025〕73号《关于开展企业形象及企业文化宣传咨询项目工作的请示》批准实施。项目资金已落实,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四川西香高速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四川西香高速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企业形象及企业文化宣传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为有效提升公司企业形象,进一步深化、优化和整合了企业文化体系,增强社会认知度和内部凝聚力,奠定公司高质量发展所需的软实力基础。基于第一次宣传服务工作成效突出,党务工作部(人力资源部)拟计划开展第二次西香高速企业形象及企业文化宣传咨询项目工作。
2.2招标范围:服务内容主要包括持续塑造和提升企业形象,研究交能融合、交旅融合及交通产业发展的思路方向、具体措施;拍摄制作项目专题纪录片,党建、纪检、群团建设专题宣传片等微视频、短视频;记录西香高速项目建设动态,对控制性工程进行全过程影像记录;组织开展企业文化建设活动,对公司重大事件、重大活动进行拍摄记录。
2.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1个标段,标段名称为:QYXC标段。
2.4服务期限:计划服务期间为3年,即2026年至2029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能承担与招标项目相应的法律与经济责任。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2业绩要求: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的时间为准),独立承担过至少1个国有企业或事业单位的形象或文化宣传类服务业绩。
3.3 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
1)至少在1个国有企业或事业单位的形象或文化宣传服务类业绩中担任过项目负责人或主要策划人。
2)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连续6个月在该投标人单位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或社保部门出具的在该投标人单位参保的证明。
3.4 信誉要求:
(1)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本次招标不接受其投标。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本次招标不接受其投标。(事业单位除外)
(3)在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没有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认定为行贿犯罪(投标人须提交无行贿犯罪的承诺函)。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控股关系,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自 2026年3月1日 00 时 00 分至 2026 年 3月 23 日00时00 分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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