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甘肃省秦安县郑川片区。主要包括水处理车间一座、事故调节池一座、生产辅助用房一座;原污水厂至新污水厂管线:采用 DN1400管道,起点接自原污水厂对面井室,终点接至新建污水厂,管道总长1.8km,穿越铁路、国道各一次。工程投资总造价34180.27万元。合同工期775日历天(2025年11月30日-2028年1月14日)。建设模式EPC总承包。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定(试行)》(中国铁建供应链〔2025〕106号);
(6)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 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招标物资生产厂家须具备采购单位所需设备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财务能力:供应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供应商2023年至2024年公司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未发生连续两年亏损情况(按净利润判定)。新成立的公司(2025年1月及以后成立的)仅需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招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4)质量保证能力:招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
(5)供货业绩:须提供供应商2024年1月至今招标物资在国内工程建设项目(铁路、公路、轨道交通、市政、房地产)供货业绩证明至少3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等资料)。
(6)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招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招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国铁建行贿人黑名单》范围内。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诉讼及仲裁的查询结果。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7)其他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供应商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5日12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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