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标准展位和方铝型材搭建服务项目(第一次重新采购)
2.项目编号:(2026)
3.标段(标包)划分:1个,选取1家供应商。
4.采购内容:采购一家供应商提供标准展位和方铝型材搭建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标准展位的基础搭建、现场运营与维护、展具全生命周期管理、专项服务、展具锁的维护等相关内容,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服务需求”。
5.项目预算:90万元(含税),供应商按采购人提供的固定清单单价,以统一折扣形式进行报价。报价折扣上限为100%,所报折扣超过报价折扣上限作废标处理。
6.服务期限:1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7.付款方式及条件:
(1)项目预算不作为结算依据。采购人据实结算。服务完成后,双方根据实际发生的展位搭建、维护、拆卸等工作量进行结算,结算方式:实际工作量*固定清单单价*成交折扣。若合同履约过程中,发生固定清单外工作内容,按上述结算方式结算。
(2)供应商需向采购方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采购人以季度为单位向供应商支付费用。
(4)采购方在收到合规发票后,按公司财务流程完成款项支付。
8.服务地点:沈阳市苏家屯区会展路9号(沈阳国际展览中心)。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
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
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或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信用查询:
近三年,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 严重失信主体及经营(活动)异常名录名单;
近三年,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s://zxgk.court.gov.cn/”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需提供上述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4.承诺函: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竞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5.声明函: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6.依法纳税证明:
提供评审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据复印件。
(注: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
7.依法缴纳社保证明:
提供评审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复印件。
(注: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
8.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投标的无需提供)
9.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
三、获取采购文件
获取时间:2026年2月28日9时至2026年3月5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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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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