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金陵分公司公用工程水汽工区双膜A/B套中空纤维膜组件公开招标中空纤维膜组件1920×180 PVDF(招标编号:NW) ,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中空纤维膜组件1920×180 PVDF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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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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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金陵分公司公用工程水汽工区双膜A/B套中空纤维膜组件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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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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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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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空纤维膜组件1920×180 PVDF |
156.000 |
套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2)超滤膜品牌须为苏伊士抗污染中空纤维超滤膜(原GE ZW1500)或美国科氏或海德能公司或等同,如选择或等同,可以在开标前发起澄清,以澄清后发布的内容为准。(3)投标人须提前联系业主(联系人:徐庆轶,联系电话:13851672618)进行现场踏勘,了解掌握现场原有膜的框架结构及来水水质变化情况,以判断能否满足安装条件和胜任污水水质长周期处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主踏勘证明材料。现场踏勘时间待售卖截止之后会统一在系统里发布澄清。
3.1.2 财务要求。
(1)投标人应提供具备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并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近三年(自投标之日起向前三年)每年利润总额均小于0的否决。 (说明:若2025年度审计报告未完成,可向前顺延一年,须同时上传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5年度审计报告未完成的证明。)(2)商务条款:到货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95%;剩余合同价款的5%作为质保金(或合同价款5%的银行保函),质保期(到货18个月或正常使用12月,以先到为准)满后按规定处理、支付。对合同条款任何一条提出偏离者,否决其投标。
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或其代理的进口品牌近10年(合同签订日期为 2016年1月1日以后)在国内至少有1套污水回用超滤系统(≥500 m³/h)成功业绩,且至少稳定运行4年,提供能证明业绩的合同、技术协议复印件、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造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用户使用证明。技术协议、合同、发票复印件不清晰或未提供视为无效证明。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3)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生产的产品,不应出现因质量问题被金陵分公司正式取消交易资格的。被中国石化或金陵石化、金陵日化科技(南京)有限公司、创晨新材料科技(扬州)有限公司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或报价。(2)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投标,接受代理商(仅限进口品牌代理,国产品牌不接受代理),不接受流通商、联合体投标。(3)投标人承诺提供的产品完全符合买受人提供的技术文件的要求。所有偏离必须在开标前发澄清,开标后不接受任何偏离。(4)最高限价240万元,超最高限价的否决。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6年2月27日18时0分 至 2026年3月5日16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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