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第1次重招)宁夏能化公司2026-2027年公用工程运行部生化污泥委托转移利用项目, 招标人为 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2026-2027年公用工程运行部生化污泥委托转移利用项目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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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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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6-2027年公用工程运行部生化污泥委托转移利用项目 |
1.000 |
项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具有《工商营业执照》(五证合一)。(2)具有利用或处置污泥的资质及能力,投标方须为已建成的利用单位。同时须提供项目备案证书、环评或环评批复、排污许可证,并载明污泥综合利用或处置能力≥2500吨/年。(3)企业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分公司不能参加竞标。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近3年(指2023年至今,以下同)具有污泥水泥窑协同处置、刚性填埋、气化炉掺烧、发电锅炉掺烧、垃圾焚烧业绩不少于1项,单份合同金额≥180万元或合同期不少于1年,业绩要求附合同复印件及合同对应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所要求的发票信息)。(2)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负责人近3年具有类似业绩不少于1项,必须提供项目授权委托书或任命书作为证明材料。
3.1.4 信誉要求。
(请登录)3.1.5 其他要求。(1)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有效劳动合同与最近六个月及以上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除外)。(2)属于同一集团的母公司、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不分标段同一项目的投标或分标段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3)董事、监事、高管为同一人的两个公司也不能同时参与投标。(4)不支持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6年2月28日9时0分 至 2026年3月5日9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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