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大连地铁设备设施更新改造工程质量检测项目已由大连公共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批准,项目预算:1包:48.2752万元;2包:13.4168万元;3包:7.9732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非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大连公共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大连地铁设备设施更新改造工程质量检测项目。
2.2 招标范围:
1包:选取1家检测服务单位,为《大连地铁3号线关键系统设备更新改造项目》提供第三方质量检测技术服务,主要包含原材料-商品混凝土类、钢材类、防水材料类、混凝土、砂浆类检测等。(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包:选取1家检测服务单位,为《大连地铁3号线信号系统更新改造项目》提供第三方质量检测技术服务,主要包含原材料-商品混凝土类、钢材类、防水材料类、混凝土、砂浆类检测等。(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3包:选取1家检测服务单位,为《大连地铁3、12号线适老化功能性更新项目》提供第三方质量检测技术服务,主要包含原材料-商品混凝土类、钢材类、防水材料类、混凝土、砂浆类检测等。(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服务期限:852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4月16日,计划竣工日期:2028年8月15日,具体满足招标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3.2 投标人具有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计量认证证书(CMA)认证范围须涵盖:建筑、市政等工程的见证取样检测、建筑节能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等全部检测项目,并在有效期内;
3.3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核定的检测范围及项目中必须包含建筑工程材料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市政材料见证取样检测、建筑节能检测)或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新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专项内容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建筑节能、钢结构、市政工程材料)。
注:(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或被列入大连公共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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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牵头单位须是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联合体成员单位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含牵头单位),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以及相应的收款及提交保函方式等内容,并承诺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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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各包可兼投兼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6年2月27日16:00时止至2026年3月5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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