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国家电投集团山东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或买方):国电投(济南)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业主自筹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
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双泉路国家电投济南电动重卡智能充换电站莱钢站建设规模:
电动重卡智能充换电站(莱钢站0001 号)及4 个充电桩。
2.2 采购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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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段名称 |
采购范围 |
服务期限 |
信息服务费(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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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国电投济南电动重卡智能换电站 |
国家电投济南电动重卡智能充换电站(莱钢站0001 号)及4 个充电桩运维服务采购范围及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充换电站设备运行保障服务; |
1 年 |
1000 |
备注:采购范围以采购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要求
3.1 应答人基本资格条件:
(1)应答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应答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
网站查询为准, 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应答人近36 个月内(含,自首次响应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5)应答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6)应答人没有处于国家电投山东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2 应答人专项资格条件:
(1)应答人应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资质 (2)近5 年内具备电站运维类似业绩不少于1 项(类似业绩连续运维6 个月以上业绩,同一合同超过6 个月的,每满6 个月视为一项有效业绩。需提供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和签字盖页)
(3)近24 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2 个月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4)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采购文件发售时间
2026 年2 月27 日至2026 年3 月5 日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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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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