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采购公告
本项目已经采购人批准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征集供应商参加本次项目的竞争性谈判采购。具体内容如下:
1.采购范围及要求
1.1项目概况:目前,公司实际运营的工程车辆共计14辆,具体包括:电瓶车:2辆;洒水车:1辆;清扫车:1辆;推煤机:3辆;自卸车:2辆;轮胎式装载机:3辆;消防车:2辆。为保障公司所属各类工程车辆的安全、高效运行,规范维修管理流程,有效控制维修成本,现计划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定点维修服务供应商,为公司现有工程车辆提供专业化、规范化维修保养服务。
主要服务内容包括:1.常规保养:包括更换机油及“三滤”(空气滤清器、机油滤清器、燃油滤清器)、润滑油加注等定期保养项目。2.维修与部件更换:涵盖车辆大修、总成维修,以及易损件(如减震器、下支臂等)的检测与更换。3.专项服务:车辆全车烤漆、内外深度清洁与清洗。
1.2采购范围及要求:本次招标旨在确定具备相应资质与能力的定点维修服务商,为上述全部车辆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的维修、保养及配套服务:
常规保养:包括更换机油及“三滤”(空气滤清器、机油滤清器、燃油滤清器)、润滑油加注等定期保养项目。
维修与部件更换:涵盖车辆大修、总成维修,以及易损件(如减震器、下支臂等)的检测与更换。
专项服务:车辆全车烤漆、内外深度清洁与清洗。
以确保选定服务优、质量高、价格合理的定点维修单位,对保障车辆技术状况、控制运营成本具有积极作用。
1.3结算付款方式:按自然月结算,次月10日前将上月维保服务费用结算明细和发票送交甲方指定负责人。
每次付款留取当次付款金额的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届满后,若乙方无违约行为且标的物无质量问题,甲方在一年内一次性无息退还质保金。
甲方支付每期款项前,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提供符合财务制度要求的增值税发票(收据),以便甲方凭发票(收据)付款,否则甲方有权延迟付款而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1.4质量标准/要求:具备国家或交通运输管理局颁发的汽车维修行业标准,根据需求合理选择配件同时保证维修后的质量。质量保修期最低1年,产品说明书标明的保修期大于1年的,以说明书标明的保修期为准,保修期自交付买受人时起计算。
1.5服务期:365日历天。
1.6最高限价:260000.00元(含税)。
1.7实施地点:汽修厂、上门维修。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备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2.2资质要求:具备交通运输管理局颁发的二类机动车维修资质;
2.3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近3年内(2023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重大不良记录(投标行为或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停止投标行为),在市场中有良好的信誉;
(3)凡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包括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违法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山东能源集团纳入异常企业名录管理;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谈判采购项目;
2.5不接受联合体谈判报价;
本次谈判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 供应商业绩要求
业绩要求:需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有与本次投标相同或类似项目的相关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原件扫描件或发票原件扫描件为准。本要求为响应项条款,未按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或被证实与真实性不符,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或成交资格被取消。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6年2月27日起至2026年3月4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获取电子采购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