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采购范围及要求:为发展保障分公司日常公务、业务出差出行、商务接待、会务保障、外勤办事等场景提供合规用车租赁服务,含轿车(帕萨特)、SUV、商务车等车型。租赁服务包含车辆使用、驾驶员配备、燃油、维修保养、保险、路桥费等全流程配套,满足采购人紧急用车需求,采购人无需额外承担服务费外的其他费用;
1.2实施地点:山东省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满庄镇北留大街春江明月S2座及发展保障分公司其他在泰安地区的业务地点。;
1.3计划工期/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期限内。
1.4最高限价:35万元 (含税,投标人报价不得超最高限价);
1.5结算付款方式:转账、电汇、承兑。服务商每月根据实际服务量次月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给采购人,采购人给与挂账,挂账后进行滚动结算,结算账期约为3个月;
1.6质量/服务标准:
车辆符合道路车辆技术管理规定,手续齐全(行驶证、保险等)且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内;应按时交付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设备齐全的车辆及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车况良好,无安全隐患,内饰整洁、无异味;开展公务用车服务前如实提供车辆状况信息。应保证车辆手续合法、合规、齐全,包括行驶证、购置税缴纳证、各项车辆保险等各种行车手续;合同履约期间车辆的保险(全险)、第三者保险(100 万元以上)、车上人员责任险、年检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谈判采购文件中提到的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为更加直观的说明相应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供应商应当选择高于或相当于所列品牌或型号的技术标准的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备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2.2资质要求:能够开具车辆服务类发票;需要有合法的车辆营运或租赁经营范围、车辆机动车行驶证等相关证件;车辆应经过车辆年检和保险等相关手续;
2.3人员及车辆要求:司机具备10年以上驾龄,无重大交通事故记录;接到采购人用车通知30分钟内能够到达指定地点,节假日等紧急情况响应时效不超过60分钟;驾驶员对采购人公务行程等内容严格保密;车辆符合道路车辆技术管理规定。
2.4业绩要求:近3年具有同类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服务合作业绩,供应商需提供2023年至今的类似项目评估合同扫描原件;
2.5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6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近年内(2022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重大不良记录(投标行为或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停止投标行为),在市场中有良好的信誉;
(3)凡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包括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违法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山东能源集团纳入异常企业名录管理;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谈判采购项目;
2.8不接受联合体谈判报价;
本次谈判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提醒:谈判保证金打款为公对公户打款,不接受个人打款。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6年2月27日起至2026年3月3日23: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报名获取电子采购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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