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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兼职仲裁员以案定补项目的招标公告
日期:2026-02-27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长宁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兼职仲裁员以案定补项目

预算编号: 0526-00003931 

预算金额(元): 2078300元国库资金:2078300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20783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长宁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兼职仲裁员以案定补项目 

   数量:5 

   预算金额(元):20783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对各类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咨询接待、代收法律文书等。
服务周期:本项目服务期限一年。本项目为招一用三,自合同签订日起算,合同每年一签。
 

合同履约期限: 按招标文件要求。 

本项目(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注: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投标人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其要求标准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相关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具有有效期内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3)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4)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授权其分支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的书面授权。法人与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2月27日至2026年03月06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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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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