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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城市医共体总医院第二人民医院放射科CT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6-02-27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MCCG-2026-023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1181-2026-00051

3、项目名称:麻城市医共体总医院第二人民医院放射科CT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65.000000(万元)

6、最高限价:65.000000(万元)

7、采购需求:

为麻城市第二人民医院放射科的1台联影uCT710CT设备提供为期三年的全保服务,包含不限次数的现场技术服务、每年2次预防性维护保养、不限次数的上门服务及每年不限次数的配件更换,要求供应商提供365天24小时不间断服务,具备快速响应机制(30分钟内远程指导,24小时内工程师到场,48小时内配件到场),并提供原厂配件、软件升级及专业技术人员支持。

8、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因确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基础设施限制,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等原因,只能从中小企业之外的供应商处采购的。)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活动须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优采政策。本次采购活动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计算方法:最终价格=最终报价×90%,按照最终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4%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计算方法:最终价格=最终报价×96%,按照最终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供应商对所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为依据。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友情提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在获取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即可以自愿按照《关于印发麻城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向开展“政采贷”(即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提出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申请。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不允许联合体报价,不接受备选方案。供应商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满足本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下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件或行政主管部门网上打印加盖供应商公章的电子证书)证件齐备、合格有效;(2)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提供签署本单位公章的扫描件。(若为2025年度新成立公司,则对此项不做要求。)(3)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纳税凭证和企业缴纳的社保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以上证明文件提供签署投标单位公章的扫描件。(4)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必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供应商为制造商的必须同时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5)参与本采购活动前三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36个月),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的证明材料(供应商自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期间在“信用中国”网站自行下载本企业《信用信息报告》,提供《信用信息报告》扫描件并签署本单位公章);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提供自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期间查询结果截图,并签署本单位公章。(6)法定代表人参与本项目磋商的须提供签署本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扫描件;委托人参与本项目磋商的,须具有签署本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7)所有供应商必须签订供应商(供应商)事前信用承诺书。(详见附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02月28日至2026年03月05日,每天00:00至12:00,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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