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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编号 |
-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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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2026-2027年度食堂副食供应商服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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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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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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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分包个数 |
包一:提供蔬菜类副食品供应服务,确定供应商2家; 包二:提供冻货类副食品供应服务,确定供应商2家; 包三:提供调料类副食品供应服务,确定供应商2家; 包四:提供蛋禽、鲜鱼类副食品,确定供应商1家; 包五:提供清真牛、羊肉类副食品,确定供应商1家; 包六:提供鲜猪肉类副食品,确定供应商2家; 包七:提供豆制品类副食品,确定供应商1家; 包八:半成品面食类副食品,确定供应商1家; 包九:一次性餐盒及餐筷类供应商,确定供应商1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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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要求 |
磋商内容: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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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供应商资格条件 |
1.符合以下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磋商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磋商资格。 3.经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磋商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 4.本项目不接受磋商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磋商。 5.其他资质条件:包一、包二、包三、包四、包六、包七、包八、包九: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包五: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和清真食品准营证。 6.本项目供应商可选其一或多个包进行投标,允许兼投兼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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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时间 |
2026年02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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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
自2026年02月28日至2026年03月0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休息日、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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