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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本级南城县一体服务管理有限公司11辆垃圾车辆保险服务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日期:2026-02-27 收藏项目
1 采购条件

本谈判采购项目为 南城县一体服务管理有限公司11辆垃圾车辆保险服务项目第三次 ,采购人为 南城县一体服务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来自 项目资金 ,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 车辆保险 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

2 采购项目简介

2.1 项目编号: FZ(请登录)

2.2 采购范围及标段划分: 车辆保险服务,一个标段

2.3服务期: 详见服务需求

2.4 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2.5 其他: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4.3万元

3 供应商申请资格条件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 资质要求: 供应商需具有有效期内的保险行业监管部门颁发的《保险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 财务要求: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声明)

(3) 纳税和社保要求: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声明) 

(4) 信誉要求: 通过“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以信用中国-信用服务-点击失信被执行人跳转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页面为准)、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单位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5) 其他要求: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或资格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罚款等行政处罚;)

(6) 供应商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特殊行业(仅限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行业)供应商允许其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参加本次采购(注:谈判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

(7) 本项目按商业险竞争报价,交强险和车船使用税为响应报价。

3.2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有意向的供应商请于2026年 2 月 27 日至2026年 3 月 5 日……获取下载谈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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