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赤峰机场消防控制室管理转型项目
2、项目编号:QT3
3、采购内容:消防控制室业务管理转型;
4、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5、确定成交供应商数量:1名。
6、技术标准要求:1.乙方每天派遣2名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入驻赤峰机场新航站楼消防控制室开展24小时值守,针对消防控制室内所包含全部消防自动火灾报警主机及相关设备进行值守工作,航班保障期间按要求开展防火工作;2.值守人员对赤峰机场新候机楼消防控制室所有消防设备进行日常巡检,出现故障或报警的情况按要求上报处理;3.值守人员每日对赤峰机场重点防火部位(不含老候机楼)的消防控制室及消防联动设备进行巡视检查,发现故障或报警按要求上报处置。以上工作中发现问题第一时间上报甲方并派人前往现场进行处置。对于可以立即处理的事宜应立即予以解决,对无法立即处理的情况由双方商定解决方案后按照方案进行处理;4.整理清晰全机场系统设备数量以及型号等信息形成纸面文件,符合行业规范及采购文件要求。
7、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7年3月11日】止。
8、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赤峰机场)。
9、最高限价:29.9万元。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不接受自然人(包含个体工商户))。
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提供承诺函)。
3、企业信誉: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4、供应商要求:与采购企业(含所属企业)存在以下关系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加盖单位公章):
(1)内蒙古自治区机场集团员工及其近亲属为公司股东的(上市公司除外);
(2)内蒙古自治区机场集团员工及其近亲属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或参与经营管理的。
5、项目业绩:提供(2022年10月1日至响应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一份与项目同类的业绩合同(提供合同扫描件予以证明);
6、供应商投入本项目人员要求:消防控制室值守人员具有消防设施操作员或原建(构)筑物消防员中级(四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巡查人员具有消防设施操作员或原建(构)筑物消防员初级(五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提供上述2类人员简历及对应资格证书);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于2026年2月28日09时00分至2026年3月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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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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