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竞争性谈判细则
第一条 工程说明:
1.工程名称:中电科光电总部基地4、8、10厂房项目经理部
2.工程地点:北京市顺义科创功能区临空国际板块6-1-1地块。
3.工程规模:建筑面积47747.87㎡。
4.主要结构类型:钢筋混凝土框架。
5.承包范围:中电科光电总部基地4、8、10厂房项目安全措施类广告承揽服务工作。
6.现场条件:/。
第二条 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 国有企业单位自筹资金(地方)。
第三条 本工程对参与竞谈方基本要求:
1.参与竞谈方必须是经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独立企业法人。
2.参与竞谈方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合法纳税人)。
3.符合竞谈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
4.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5.参与竞谈方的报价必须充分考虑中标后相关的各环节可能发生的费用变化情况。
6.按照发包人提供的竞争性谈判文件(包括合同条件)及其附件完成中电科光电总部基地4、8、10厂房项目范围内的安全措施类广告承揽服务工作需求,质量及要求详见报价清单。(费用包含上述及所涉及的人工、管理费利润、税金等应缴纳的全部费用。)
7.发包人有权依据评标结果,结合本工程实际及参与竞谈方自身情况,将本竞争性谈判文件划分的各标段合理分配给经评审的最大限度满足发包人要求的参与竞谈方,对此,参与竞谈方不得有任何异议,且不得向发包人提出任何索偿。
8.本次竞谈分为 1 个标段。
9.所有的响应文件,无论中标与否发包人均不退还,对中标和未中标的参与竞谈方,发包人不做中标或未中标原因的任何解释,发包人具有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唯一解释权。
10.参与竞谈方按照发包人提供的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清单中未单独列项但根据项目需求,按照市场价格(或其他项目已定价)最低价格计取。
第四条 竞谈费用:
1.参与竞谈方应承担其响应文件准备与递交所涉及的所有费用。不管结果如何,发包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第五条 竞谈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1、保证金
(1)参与竞谈方应承担其响应文件准备与递交所涉及的所有费用。
(2)参与竞谈方应缴保证金 / 元整。
2、履约保证金
1.参与竞谈方接到中标通知书签订施工合同时,缴纳履约保证金 / 元。
第六条 竞谈方式: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本工程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招标。
第七条 工程承包范围、报价方式及费用包括的内容,招标控制价:
一、承包范围:中电科光电总部基地4、8、10厂房项目安全措施类广告承揽服务工作。
二、报价方式:本工程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方式报价,清单中服务内容为暂定数量,据实结算。综合考虑填报综合单价,但不得修改发包人提供的各项数据,承包范围内自行承担单价变化风险。
三、控制价:含税518694.04 元。
第八条 服务时间:
项目现场具备工作使用条件,发包人提前3天通知参与竞谈方,参与竞谈方在接到发包人通知之日起3日内,安排相关工作人员到达项目部。
第九条 合同形式:
本工程采用 固定综合单价 合同形式。
第十条 服务质量要求和质量标准:
质量要求: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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