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江森工清河林业局有限公司2025年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以《关于龙江森工清河林业局有限公司2025年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黑林草局函【2025】231号批准,招标人为黑龙江省清河林业局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中央投资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龙江森工清河林业局有限公司2025年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龙江森工重点国有林区清河林业局有限公司施业区。
2.3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新建道路硬化14315平方米、电热水锅炉4台、箱式变压器9座,安装路灯221盏等。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内全部内容。
2.5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直接票决),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2.5计划工期:2026年04月0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共计275日历天,实际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2.6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2.7招标控制价:6651181.78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如投标人已根据建市【2020】94 号文件更换资质证书,则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3个月(2025年12月至2026年03月中任意连续3个月)本企业为其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同时需提供查询真伪的信息(社保证明的查询网址、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或可查询条形码等,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和返聘合同。),如未联网企业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未联网证明及加盖社保部门专用章的社保证明,建办市函【2019】92 号文件中规定的 6 类情形人员除外)。
3.4本次招标项目管理机构其他成员要求配置: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 号)文件规定,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并做出承诺中标后按照“黑建规〔2023〕2 号”在施工现场配备人员。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黑建规范[2020]9 号)要求,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中只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其他人员是否提供相关资料不作为废标条件。
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黑建规范〔2022〕10 号)文件、《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黑建规范〔2020〕9 号)和《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 号)要求,对项目管理人员及施工现场建筑工人进行实名制管理。
3.5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 ”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省份为全部)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或严重失信主体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经理近3年如有行贿犯罪行为(近三年是指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本次招标所称“行贿犯罪行为”是指各级人民法院判决书中(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为准)有判决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经理犯行贿罪的情形),其投标将被否决。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下载时间为2026年02月27日17时00分至2026年03月0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龙江森工清河林业局有限公司2025年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以《关于龙江森工清河林业局有限公司2025年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黑林草局函【2025】231号批准,招标人为黑龙江省清河林业局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中央投资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龙江森工清河林业局有限公司2025年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龙江森工重点国有林区清河林业局有限公司施业区。
2.3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新建道路硬化14315平方米、电热水锅炉4台、箱式变压器9座,安装路灯221盏等。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内全部内容。
2.5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直接票决),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2.5计划工期:2026年04月0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共计275日历天,实际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2.6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2.7招标控制价:6651181.78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如投标人已根据建市【2020】94 号文件更换资质证书,则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3个月(2025年12月至2026年03月中任意连续3个月)本企业为其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同时需提供查询真伪的信息(社保证明的查询网址、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或可查询条形码等,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和返聘合同。),如未联网企业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未联网证明及加盖社保部门专用章的社保证明,建办市函【2019】92 号文件中规定的 6 类情形人员除外)。
3.4本次招标项目管理机构其他成员要求配置: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 号)文件规定,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并做出承诺中标后按照“黑建规〔2023〕2 号”在施工现场配备人员。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黑建规范[2020]9 号)要求,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中只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其他人员是否提供相关资料不作为废标条件。
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黑建规范〔2022〕10 号)文件、《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黑建规范〔2020〕9 号)和《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 号)要求,对项目管理人员及施工现场建筑工人进行实名制管理。
3.5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 ”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省份为全部)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或严重失信主体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经理近3年如有行贿犯罪行为(近三年是指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本次招标所称“行贿犯罪行为”是指各级人民法院判决书中(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为准)有判决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经理犯行贿罪的情形),其投标将被否决。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下载时间为2026年02月27日17时00分至2026年03月0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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