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江西赣县抽水蓄能电站工程建设期安全鉴定技术服务项目,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江西峰山抽水蓄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江西赣县抽水蓄能电站位于江西省赣县区大埠乡境内,电站距赣州市、吉安市、抚州市、南昌市的直线距离分别约为15km、150km、280km、340km,靠近赣南负荷中心。距500kV虔州变电站直线距离约40km,地理位置优越,接入系统便利,上网条件较好。电站安装4台单机容量300MW的可逆式水泵水轮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1200MW,为日调节纯抽水蓄能电站。电站建成后主要承担江西电网的调峰、填谷、储能、调频、调相及紧急事故备用等任务,可提高江西电网的调峰能力,改善电网的供电质量,维护电网安全、稳定、经济运行。本工程为一等大(1)型工程,枢纽建筑物主要由上水库、下水库、输水系统、地下厂房洞室群及地面开关站组成。
本工程属于一等大(1)型工程。上水库大坝、输水系统、地下厂房、下水库大坝等主要永久性建筑物按1级建筑物设计。上水库采用沥青混凝土心墙堆石坝,下水库采用钢筋混凝土面板堆石坝。上水库大坝、下水库大坝及下水库泄洪设施的洪水标准按 200 年一遇(P=0.5%)洪水设计,2000年一遇(P=0.05%)洪水校核;地下厂房、开关站等主要永久性建筑物按200年一遇(P=0.5%)洪水设计,1000年一遇(P=0.1%)洪水校核。
2.2项目实施地点:(请登录)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2.4标段名称:江西赣县抽水蓄能电站工程建设期安全鉴定技术服务项目;
2.5招标范围:
根据国家现行《水电工程验收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版)、《水电工程验收规程》(NB/T 35048-2015)、《水电工程安全鉴定规程》(NB/T 35064-2015)、《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和水电工程安全鉴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能新能〔2013〕104号)等管理办法,提供蓄水安全鉴定、枢纽工程竣工安全鉴定和专项安全鉴定服务等工作,包括:
① 上水库截流专项安全鉴定;
② 下水库截流专项安全鉴定;
③ 上水库工程蓄水安全鉴定;
④ 下水库工程蓄水安全鉴定;
⑤ 输水系统专项安全鉴定;
⑥ 枢纽工程竣工安全鉴定。
2.6 服务期:本项目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至江西赣县抽水蓄能电站工程枢纽工程专项验收完成。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基本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的民事主体。
3.2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综合资信或专业资信(业务:水利水电或电力(含水电)))
3.3投标人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1个单个项目装机总规模不低于1000MW的抽水蓄能电站安全鉴定业绩(业绩须提供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和签字盖章页;如合同中无法体现装机规模,可提供由业主方出具的证明材料或核准文件等支撑材料)。
3.4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要求:
(1)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至少具有1个单个项目装机总规模不低于1000MW的抽水蓄能电站安全鉴定项目负责人业绩(业绩须提供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体现拟派项目负责人职务的合同页、签字盖章页,如合同页中未体现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投标人可提供业主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拟派项目负责人职务的证明材料或成果资料或项目任职资料等);
(2)具有正高级技术职称;
(3)提供自2025年1月1日(含2025年1月)以后至少连续6个月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2-27 17:00:00时至2026-3-4 17:00:00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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