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情况:
1、建设地点:赫章县珠市乡上寨村和平组
2、建设规模:项目共计治理3个废渣点,红线面积约94.36亩,渣量15.85万m²。主要包括将铅锌废渣堆点表面进行平整,达到稳定状态;修筑挡渣墙、渗滤液截排沟、 修建截洪沟;利用重金属固定技术对矿渣堆进行处理,控制含铅、 锌、镉等污染物进入周围环境;最后复垦复耕、覆土绿化。建设工期:8个月。
3、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830.03万元。资金来源为:国家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747万元,地方资金配套83.03万元。
4、服务内容: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缺陷责任期的监理以及专业技术咨询、外部协调工作等其他服务。
5、最高投标限价: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下浮30%作为最高投标限价。
6、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至完成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监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一般资格要求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或2025年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格式自拟)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0月到开标截止时间为止连续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凭证和2025年10月到开标截止时间为止连续任意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单位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⑤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须承诺: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的投标人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⑦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特殊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2)总监理工程师系已在投标单位注册并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工程。提供注册证、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5年10月到开标截止时间为止连续任意3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记录(或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注册证所示单位与投标人单位不一致的,由发证单位提供正在变更的证明,否则视为非本单位人员。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2026年02月28日09:00至2026年03月05日17:00(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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