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2026年咸阳市邮政分公司电动三轮车保险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预算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28.6万元,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咸阳市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次采购为全市区域内所有投递用电动三轮车的保险服务,预计550辆,每车保费预计520元每年,预算费用28.6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2026年咸阳市邮政分公司电动三轮车保险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分公司,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开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开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开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投标人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经营状况良好,不得有下列情况:(1)投标时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2)投标时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3)最近三年内因骗取中标等违法情形被取消中标资格的;(4)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约被解除中标合同,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5)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违法、犯罪活动,被行政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6)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为经营异常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列入异常后移出除外);(7)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等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8)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5、本项目不接受被陕西邮政采购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期内的供应商。
6、投标人不得出现与多名供应商信息一致情况,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联系人姓名、身份证号、电话、邮箱等,如出现以上情形,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出具书面意见,如认定为串通投标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7、投标人不得出现与其他潜在供应商使用同一终端设备投标,如发现投标终端设备的网卡信息/MAC地址、CPU信息/CPUID信息同时完全一致的情形,予以否决。
8、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分支机构投标的,以总公司的资质为准)。(提供证书扫描件)。
9、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且向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报备(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非机动车保险条款》。(提供该条款的报备批复文件或备案编号等证明材料扫描件。)
10、供应商需承诺在收到齐备的索赔文件后参照机动车理赔条款最大限度的提供优惠服务。(提供承诺函)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年2月27日14时00分到 2026年3月4日17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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