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2280000.00
最高限价(元):228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2026年大通县化学农药减量增效行动项目(粮油作物)包1
数量:详见磋商文件
预算金额(万元):134.4
简要规格描述:采购噻虫嗪、咯菌腈、苦参碱,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标项二:
标项名称:2026年大通县化学农药减量增效行动项目(粮油作物)包2
数量:详见磋商文件
预算金额(万元):93.6
简要规格描述:采购丁子香酚(含烯酰吗啉)、苦参碱、吡虫啉,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交货时间(包1-包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5)经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6)其他资质:
包1至包2: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农药经营许可证》;并提供所投产品生产许可证、农药登记证、产品执行标准;
(7)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需满足的资格条件:
本项目包1至包2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证明材料。
注:本项目投标人可对各包进行投标,但同一投标人只能中1个包,从包1以此类推。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时间:2026年02月28日至2026年03月0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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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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