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招标内容:
2025年中国联通沈阳市分公司光伏发电系统第二批集中购置项目(二次)。
采购内容:本项目为集中采购项目,采购45套光伏发电系统,光伏发电总功率713kWp,光伏组件安装在局站楼顶,光伏板将太阳能直接转换为电能输入供电系统,具体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预算金额:234万元(不含税),264.42万元(含税)。
交付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设备到货安装并交付使用(以投标人承诺的更短时间为准 )。
保修期:自终验合格之日起36个月(以投标人承诺的更长时间为准 )。
交付地点:沈阳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或合同金额执行完毕(先到为止)。
1.2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标人数量为1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100%。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总价限价为234万元(不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扫描件)。
2.2投标人须承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承诺函)。
2.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处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禁入期内的;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等,以投标截止时间后评标结束前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2.4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2023年12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国内同类(光伏、太阳能或通信机房开关电源改造类)项目业绩合同累计含税金额不少于200万元。[注:提供合同或框架合同(协议)关键页及对应的发票,如合同首页、标的页、金额页、签订日期页、签字盖章页等,签订框架合同(协议)的还须提供订单/结算单。单项合同以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协议)以订单/结算单时间为准,中国联通电子商城公开市场通过询价生成的电子合同可无签字盖章,须同时提供商城订单及发票,时间以订单/结算单时间为准,以上金额均以发票累计含税金额为准。证明材料不全、不清晰、评委无法确定的将不予认可] 。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本产品包括太阳能电池方阵、控制器、配电设备及电路保护等光伏组件,要求核心产品“太阳能电源控制器”需为原厂商投标。
2.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被暂停或者取消参选资格的;
③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④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⑤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⑥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人员混用或者亲属关系;
⑦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⑧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⑨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⑩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⑪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⑫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⑬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⑭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⑮存在与中国联通有劳动关系的员工持股、任职(兼职)情况;
⑯同一标包内不同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MAC地址相同;
⑰不同投标人存在联系人、联系电话或联系邮箱相同的;
⑱处于禁入期内的中国联通或辽宁联通黑名单供应商及相关人员参与投标。
⑲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02月26日17时30分至2026年03月03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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