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彭阳县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彭阳县2026年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预算金额(元): 2135600.00
最高限价(如有): 2135600.00元
采购需求:
|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品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
| 彭阳县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彭阳县2026年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采购项目三标段(重新招标) | 狂犬病灭活疫苗 | 兽用疫苗 | 10000 | 详见招标文件 | 50000.00 | |
| 彭阳县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彭阳县2026年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采购项目三标段(重新招标) | 小反刍兽疫活疫苗 | 兽用疫苗 | 120000 | 详见招标文件 | 48000.00 | |
| 彭阳县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彭阳县2026年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采购项目三标段(重新招标) | 炭疽II号芽孢疫苗 | 兽用疫苗 | 120000 | 详见招标文件 | 240000.00 | |
| 彭阳县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彭阳县2026年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采购项目三标段(重新招标) | 重组禽流感病毒(p+p)四价灭活疫苗(pN6 p-Re15株+p-Re16株,pN9 p-Re5株+p-Re6株) | 兽用疫苗 | 600000 | 详见招标文件 | 180000.00 | |
| 彭阳县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彭阳县2026年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采购项目三标段(重新招标) | 吡喹酮 | 兽用疫苗 | 180000 | 详见招标文件 | 66600.00 | |
| 彭阳县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彭阳县2026年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采购项目一标段(重新招标) | 羊口蹄疫O型灭活疫苗 | 兽用疫苗 | 280000 | 详见招标文件 | 224000.00 | |
| 彭阳县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彭阳县2026年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采购项目一标段(重新招标) | 口蹄疫O型-A型二价灭活疫苗(万头份)(用于牛) | 兽用疫苗 | 280000 | 详见招标文件 | 560000.00 | |
| 彭阳县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彭阳县2026年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采购项目一标段(重新招标) | 猪口蹄疫O型灭活疫苗 | 兽用疫苗 | 70000 | 详见招标文件 | 112000.00 | |
| 彭阳县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彭阳县2026年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采购项目二标段(重新招标) | 布病活疫苗(A19株) | 兽用疫苗 | 33000 | 详见招标文件 | 495000.00 | |
| 彭阳县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彭阳县2026年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采购项目二标段(重新招标) | 羊布鲁氏菌病(M5-90∆26 株)活疫苗 | 兽用疫苗 | 80000 | 详见招标文件 | 160000.00 | |
| 数量合计: | 1773000 | 预算合计: | 2135600.00 |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约定或按采购单位要求供货和提供服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的通知》(宁财(采)发〔2024】387号),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标段或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对符合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宁财(采)发〔2025〕427号)文件要求,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评审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20%的价格评审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评审小组应当在评审报告中专项说明本国产品认定及价格扣除情况。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同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和《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的,且符合相关价格扣除政策要求,叠加给予价格评审优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非法人参加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信用记录(采购代理在开标后一小时内通过“信用中国”或“信用宁夏”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且无不良信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 (4)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7)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8)供应商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9)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必须具有兽药GMP证书和《国家兽药生产许可证》;(10)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必须具有农业农村部兽药产品批准文号; (11)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必须提供2025年1批次的批签发报告。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02-27 11:17:57 至 2026-03-05 23:59:5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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